为进一步加强平安兴仁建设,兴仁公安重拳出击,以高压态势严打盗窃“三电”设施设备犯罪行为,10月17日14时许,快速破获一起变压器被盗案,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。
当天11时许,屯脚派出所接辖区薏仁米加工厂负责人饶某海报警,称加工厂购买安装价值上万元的变压器被盗,屯脚派出所组织民辅警立即赶往现场。经现场核实发现,加工厂安装的变压器金额巨大,为快速破案,及时为受害者挽回损失,屯脚派出所将该案转到刑侦大队,联动合成作战中心开展研判工作。
“两百多斤的铜线,凭人力难以长时间、长距离快速移动,嫌疑人一定有车辆辅助。”经深入分析,刑侦大队出动追踪犬“飞豹”到现场进行勘查。
“飞豹”达到现场后,以现场遗留的人体足迹为嗅源,向案发现场以东进行追踪。合成作战中心根据“飞豹”追踪路线进行进一步研判,成功锁定一嫌疑车辆,进而锁定犯罪嫌疑人丁某某。
“开始行动!”下午14时许,合成作战中心与刑侦大队携警犬在丁某某家中将其抓获,并在其家中找到被盗的200余斤铜线。

人赃并获,丁某某放弃抵抗,如实交代自己在当日凌晨4时盗窃薏仁米加工厂变压器的事实。目前,兴仁市公安局已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刑事拘留,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变压器属于电力设备,系公共财产,以破坏手段盗取变压器内的铜芯,不仅是对电力设备的破坏,同时也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。莫伸手,伸手必抓!钱财应当通过正当、合法的途径获取,切勿因一时贪念,走了“歪门邪道”,最终身陷囹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