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骗婚女子的“发财路”,男子彩礼的“不归途”
2024年08月05日 11:38   浏览:327   来源:兴仁信息网

男大当婚、女大当嫁,为了找到“完美”的另一半,不少单身男青年可是费尽心思,拿彩礼、购车房、买三金……只为娶得意中人。于是出现急切结婚的单身大龄男青年被不法分子骗财又骗情。近日,由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涉嫌诈骗罪一案,经法院审理后,以诈骗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
案情回顾

大龄女青年罗某某到了适婚年龄却一直未婚嫁,2023年年底,罗某经婚介所介绍与杨某相识。很快,在“媒人”的极力撮合下,二人就彩礼及婚后购车等事宜达成一致,随即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。
婚后生活一段时间后,罗某发现杨某婚前承诺的均未兑现,不仅车没买,连在婚介所登记填写的“80万”存款信息也不实,一气之下携14万元彩礼愤然离去。
杨某人财两空后,便到法院起诉离婚,要求罗某退还彩礼。在法院审理期间,罗某谋划起新的“生财之道”,虚构征婚的事实,隐瞒真相,寻找大龄单身男性,获取信任后以结婚为由骗取彩礼。
2024年3月,罗某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“离婚失意欲重找配偶”的视频。一网络婚姻介绍所看到罗某视频后联系罗某,牵线搭桥将罗某介绍给陈某,并通过网络视频相亲,相亲结束后二人相互表示满意,便通过婚介所约定见面。见面后,二人很快签订结婚协议,将“三金”、彩礼钱都一一谈好。次日,罗某与陈某按约定走着结婚流程,陈某将存入彩礼钱的银行卡交给罗某,罗某便以取现带回家“让父母有面子”为由,将陈某的16万元彩礼骗到手后逃之夭夭。骗到彩礼钱的罗某将钱用于还债、吃喝游玩挥霍一空。

2024年4月16日罗某再次使用同样的手段如法炮制骗取韩某16.8万元彩礼钱后逃走。兴仁市公安局在接到报警后,将正在美甲店享受生活的罗某抓获归案。
案件移送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该院检察官审查了全部卷宗,进一步查实罗某编造的“爱情谎言”。结合案件事实认为,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财物用于个人挥霍,数额巨大,遂以罗某涉嫌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日作出判决。

检察官提醒

婚姻诈骗是个可怕的陷阱,未婚人士在婚恋过程中,在未详细了解对方情况之前,不要轻易将钱财交给他人。尤其是通过网络相识的,更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,在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财物时,要提高警惕,认真辨别,莫让爱情冲昏头脑,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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